首页
公司简介
企业资质
公司业绩
招标流程
政策法规
人才招聘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公告
昌平区东沙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0-12-31
...
隆宇达工程咨询
信息搜索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北京隆宇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电话:010-83884468
传真:010-83864202
邮编:100072
网站:www.lydzb.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北京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目 录
备 注
采购类型
(一)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
1、货物类
摄影、摄像设备
指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胶片单反照相机(含镜头)及零配件
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协议采购,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项目采购
空气调节设备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天花板嵌入式(吸顶式)、分体风管机(天井式)
计算机
指台式机、笔记本及显示器等零配件
打印机
指喷墨、激光、针式、多功能一体机
传真机
复印机
含速印机
投影仪
投影幕
扫描仪
不含专用大幅扫描仪
刻录机
指内置、外置
UPS电源
指后备式
移动存储设备
指U盘、移动硬盘、数码照相机伴侣、录音笔
碎纸机
服务器
含零配件
目 录
备 注
采购类型
网络交换机
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协议采购,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项目采购
路由器
电视机
复印纸
家具
指单项或批量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项目采购
电梯和起重机
锅炉
轿车
车辆采购
越野汽车(吉普车)
旅行车
大客车
摩托车
其他汽车
指皮卡、箱式货车、救护车、清障车、囚车
2、服务类
车辆保险
车辆三费
车辆加油
车辆维修
会议
定点采购
(二)专用类政府采购项目
1、货物类
指单项或批量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救灾物资
项目采购
防汛、抗旱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医疗设备、器械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农用机械设备
警用设备和用品
专用教学设备
广播电视设备
目 录
备 注
采购类型
体育设备
不含专业运动队设备
项目采购
专用汽车
软件
信息安全产品
指防火墙、入侵检测、VPN(商密)、漏洞扫描、网页防篡改系统、网络安全审计、安全集成管理平台、反垃圾邮件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产品、主机安全管理系统产品
协议采购
2、服务类
印刷
指证照类;发票、票据类;报表类;书刊、培训类;宣传用品类;其他类
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定点采购(发票、票据类除外),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为项目采购
互联网接入费
定点采购
物业管理
指单项或批量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项目采购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3、工程类
指单项或批量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修缮、装饰工程
项目采购
市政建设工程
环保、绿化工程
水利、防洪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执行如下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三)工程类:单项或批量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8/11/8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上一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
下一条: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相关文章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 (京政发【2022】2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绿办发〔2022〕157号
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关于认真做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