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门头沟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由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门头沟区。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面积32平方公里以上。本次招标范围涉及以上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招标。
2.4标段划分: 1个
2.5其他说明:
设计周期:30天。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设计。
2.6招标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阶段、招标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020年门头沟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0月1日至今)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
(4) 信誉要求: 在“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www.bwea.org.cn/bwea_credit/credit/jsp_credit_index.jsp)查询,未被列入禁止投标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jxj.beijing.gov.cn/creditbj/xyfw/index.jhtml)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6) 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具有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身份与授权委托书一致,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9:30至2019年10月14日16:00 (北京时间), 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bjggzyzhjy.cn/) 报名并保存报成功回执。
2、未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数字身份认证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派代表于 2019年10月9日9:30至2019年10月14日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01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携带: (1)“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bjggzyzhjy.cn/)网上投标报名凭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2020年门头沟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30日9:30:00 。 地址为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五层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邮编:100023
联系人:刘光辉
联系电话:010-698040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邮 编:100072
联 系 人: 张福兰
电 话: 010-57175751
传 真:010-83864202
电 子 邮 件:1036838142@qq.com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