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融媒体中心的委托,对融媒体新闻发布厅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融媒体新闻发布厅改造
二、招标编号:PGQ-RMT-FBTGZ【2020】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平谷区融媒体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旧城街8号
采购人联系人:马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9988512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5层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7171789
五、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容 | 实施 周期 | 实施 地点 | 数量 | 简要技 术要求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 |
新闻发布厅改造项目 |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内完成 | 北京市平谷区融媒体中心院内或甲方指定地点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六、本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捌万柒仟陆佰陆拾元贰角捌分(¥4487660.28元)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货物生产供应、技术支持及服务能力,保证按照需求时间及需求数量供货进行服务;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合同违约、不诚信经营的情况;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否。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声明: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各供应商须就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 31 日至2020年 4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方式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须知:
1、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区分平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截图;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委托范围等内容,委托范围须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半年内开具的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5、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形式上传到邮箱76004706@qq.com
6、其它需要说明事宜: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谷分平台暨平谷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互联网办事平台(http://218.246.85.221/ggzy/)网上办事-供应商系统中进行主体注册,并按照操作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经代理机构确认。确认方式: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邮箱76004706@qq.com,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资料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经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检查合格后, 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供应商下载手签后,以扫描PDF格式、回传到邮箱:76004706@qq.com中,邮件内容同上;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向供应商发送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帐截图发送至76004706@qq.com邮箱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截图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及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方可报名成功。注:开标时请携带上述纸质版报名资料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
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供应商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交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参与本项目的各企业不得派外埠进京(返京)隔离未满 14 天、近 14 天有疫情接触史或有发烧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参加投标等活动。
(3)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玉东支行
账 号:0200207819200211514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4月 23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十一、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方式:010-57171789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十二、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